出口報單類別
G : 進出一般課稅區報單別
B : 進出保稅工廠加工出口區科學工業園區或農業科技園區報單別
D : 進出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報單別
F : 進出自由港區報單別
G3 外貨復出口
一般廠商、個人自國外輸入貨物、行李,由於轉售、不得進口、修理、調換、租賃、展覽等原因復出口者。
G5 國貨出口
一般廠商、個人將國貨(含復運出口)、行李向國外輸出者。
D1 課稅區售與或退回保稅倉
國內一般廠商將貨物售與保稅倉庫或物流中心。保稅倉庫或物流中心保稅貨物售與國內一般廠商申請退貨。
D5 保稅倉貨物出口
保稅倉庫或物流中心之保稅貨物申請出倉出口或輸往自由港區事業,但存儲物流中心之課稅區貨物與保稅貨物可合併一張報單申報出口或輸往自由港區事業。
B1 課稅區售與保稅廠
國內一般廠商售與保稅工廠、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農業科技園區園區事業或科學園區園區事業者。
B2 保稅廠相互交易或進儲保稅倉
保稅工廠、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農業科技園區園區事業或科學園區園區事業之保稅物品售與其他保稅工廠、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農業科技園區園區事業、科學園區園區事業再加工出口或進儲保稅倉庫、物流中心。
B8 保稅廠進口貨物(原料)復出口
(1)保稅工廠進口原料自用機器設備,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農業科技園區園區事業或科學園區園區事業進口貨物,申請復運出口。
(2)自自由港區事業進口之貨物或原料售與保稅工廠、科技產業園區內事業、農業科技園區事業或科學園區園區事業,因故退回原自由港區事業者。
(3)保稅工廠、科技產業園區內事業、農業科技園區或科學園區園區事業自國外進口貨物(原料)再轉售(轉儲)自由港區事業者。
B9 保稅廠產品出口
(1)保稅工廠產品出口(含復運出口)或輸往自由港區事業。
(2)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農業科技園區園區事業或科學園區園區事業產品出口或輸往自由港區事業。
F4 自由港區與他自由港區、課稅區間之交易
(1)自由港區事業貨物運往其他自由港區
(2)課稅區貨物輸往自由港區事業。
(3)自由港區事業免稅貨物運往課稅區修理、檢驗、測試、委託加工及展覽後運回。
F5 自由港區貨物出口
自由港區事業貨物輸往國外